Friday, June 30, 2006

胖娃

今天我报满月。
才一个月,我们这些爸妈已经给他折磨到不成人形。
你知道吗?他是个胖娃,每天至少要喝足32 litre的牛奶才会露出开心的笑,我们这些爸妈真要给他吃穷了。
我们这些爸妈,每天任劳任怨工作10多个钟头,为的就是要给他买奶粉。
然而,一说到胖娃,我们还是一脸幸福与骄傲的。
一个月了,胖娃的样子越来越cute, chuby chuby的,我们这个大家族的其它哥哥姐姐都想来pinch一pinch它。
胖娃也急着要说话,才一个月,已经牙牙学语,有时“红毛”,有时Chinese,有时胡乱一通交杂着说,根本不知他说什么。
等到胖娃会唱歌的时候,爸妈应该可以去旅行了吧!

Friday, June 16, 2006

大嘴巴

--是free的你们还那么认真。

刚才去一个event遇到某位大嘴巴她这样对我说。
可是奇怪的是,既然是free的又可以是很不认真做出来的东西,她竟然问我可以帮她快要出书的艺人做宣传吗?

以下是这个周末的娱乐猜题:-
*请问这位大嘴巴是谁?

我可不是大嘴巴哦?我每次问人家问题答对都会送奖品。

Thursday, June 15, 2006

存货不多的日子

Output太多,Input太少太慢,很伤元气。

我跟WK说,如果全世界打仗,我将是家里存粮最多的人。(我怕输,也尽量不给自己不必要的压力)
我跟YL说,不要让我成为全office最不受欢迎的人。
整天跟记者催稿,别人不觉得烦,我都觉得自己讨厌。
很多事情,以为plan好的,就可以顺顺利利,不会出状况。可是人算不如天算。
赶稿的日子,newsroom兵荒马乱。连坐在身后的三位同事,除了打招呼和工作需要,根本没有机会闲聊半句。
Output太多,Input太少太慢,很伤元气。在兵荒马乱日子,再多的idea,再多的能手,也赶不出日日夜夜轰隆作响印报纸机器的速度。
一般的新闻室,紧张的可能是那短短的四小时。我们的newsroom,紧张的是十多个钟头。回家以后,脑筋再累也不听使唤的拼命在计算:雪柜还剩下多少东西?可以吃多久?明天去哪里买货?该买什么?要怎样炒?客人会不会一下子来得太多又不够吃?怎么办?怎么办???梦里都在呼叫。
今天早上回去看妈,十点多匆匆赶回Office,妈问:你不吃吗?不是说两点上班吗?怎么这么早去。早去是不是可以早回?我摇头。她接着说:可以“偷吃”啊!
爱子心切,每个妈妈都是如此。
这份工作,分秒必争,责任似乎是24小时的。记得当年修读海事工程到海上实习的时候,每天都有night duty,可是船长对我说:不on duty的时候还是在on duty的,这份工作是24小时的,船只出状况,不能说你不on duty就不做。better make sure,船只每分每秒都得在前进的状态。是的,误了船期,交货延迟,要赔大钱,船长饭碗不保。
每天24小时,人生短短数十年,真的都是匆匆过。劳碌一生啊!说穿了,就为一口饭吃。
看到一些人你争我斗,心想,还争什么???我们连放个屁都没有时间。

Monday, June 12, 2006

米老鼠表

有些画面,即使模糊,我还是一眼能认出那是什么?

昨晚买票看The Da Vinci Code,在与Audrey tautou的一场对手戏里,Tom hanks手上的那只表虽然失焦变得模糊(因为不重要),但我一眼就认出那是Gerald Genta的米老鼠表。
镜头重复了两次,但那只表还是没有清晰被拍出来,但在隐隐约约里我还是很肯定那是Gerald Genta的米老鼠表。
为什么会认得出那只表?(有关我与这只Gerald Genta的米老鼠表下回再说)实际上在走进戏院时,我看过的小说中的大部分情节已经忘了。
所以看完戏后有疑问,为什么密码专家的手上会戴着米老鼠表?
问Sam,他说:没错啊!小说里确实是写他戴着米老鼠表。
那为什么是米老鼠表,旁边的Lawrence简单说,与他童年的一段经历有关。
几个钟头后再问匡宁姐,她说那只表是男主角的父亲送他的。他父亲为什么送他?小说里真有写吗?那他为什么带着那只表?他从小到大都一直带着那只表吗?一个学者一个专家为什么还带着那只表?不会怪怪的吗?
我不是剧作家也不是导演,可是我对这个环节深感兴趣。或许你可以告诉我?


P/S

如果小说里真有密码专家戴米老鼠表这个环节,你不得不佩服导演的认真,这样小的道具都很认真安排,真的让人感受到诚意。
By the way,这只Gerald Genta的米老鼠表是全世界最贵的米老鼠表,你知道多少钱吗?

Friday, June 09, 2006

我报10天

wo bao launch day @ Raffles Place Park
为了你,我对陌生人泄漏了密码。




深江好意,为我们安排了《我报》每天送上门的服务。
出版后第二天开始收到《我报》。吃惊的是,报纸竟然丢在公寓楼下邻居的车上。
(第三天和第四天无报,有点想念。)
第五天《我报》来了,是塞在楼下大铁门的夹缝里。第六天也是。
第七天,盼不到夹在大铁门夹缝的《我报》,感觉像在等待自己迟迟未归的孩子,从窗口往下望不知多少回,还是无踪无影。
第八天,第九天,下起雨来,《我报》“迟到”(还以为不会来),后来发现照样夹在大铁门夹缝的《我报》是湿湿的。
一边阅读,一边用风扇吹干。连续两天,白痴的动作重复。
已经很久没有这种等待的心情,等不到的“逼策”和失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?
一早起来看不到《我报》等于没有洗脸/刷牙/喝咖啡,等于一个早上的不完整和缺憾。
还要这样下去吗?......

后记:
今天下午,终于接到发行部的电话。说我家楼下的铁门进不去,为了得到《我报》,我给了陌生人进入整栋公寓的密码。
明天早上,一打开门,希望看到惊喜。

Thursday, June 08, 2006

home

Home is where the heart is
--我的窗外雨树开花。




在这所房子住了快10年了。
近来一直有一股搬家的冲动,与其说喜欢搬家,倒不如说喜欢装修屋子。
能够把一间屋子装置成自己喜欢的那个样子,是个挑战,也是一种幸福。
能够把自己的身心投入在一个自己布置的安逸的窝,就能够阻挡外头的大风大浪。
说到搬家,一下子就兴奋起来。然而想想伴过自己多少个春夏秋冬的窝,还是有一点难分难舍。这个家,是我的第二个家。
写到这里,回想起自己的第一个家。离开自己的第一个家那么多年了,不能忘的是它的好。Ground Floor Unit,前面是一个大大大大的草坪,现在要找到这样的屋子已不容易了。卖了有些后悔,不全然因为那空旷的空间,而是--那是我最初的爱。
很多人问我,你没有license吗?为什么不买车。
我说,我有license啊!20年前就有了。
那为什么还不买车?
我当时告诉自己,车与屋子,只能选一样。我喜欢屋子多过汽车,从小就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,自己的书房,贫困的日子,一个房间睡着我们7个兄弟姐妹和爸妈。念中学考试期间,我总是跑到阿姨的家去住。回到父母家,每一次需要自己一个人静静念书或写稿的时候,组屋楼下的空间变成我私人温课的场所。
所以我一直渴望有自己的家。
在渐渐长大(老去)的当儿,其实还有很多人生的梦想,只是这一生或许无法去实现。
一直希望自己是个建筑师(我最喜欢的近代建筑师是安藤忠雄),或者是一个城市规划师。到时候就能够建一个很大很大的家,给自己住,也给所有的人住。

Wednesday, June 07, 2006

新人与旧人

snow @ Otaru 2006
这一透明,就这样透明了十多年,冰都给结成霜了,她始终没有给我一丝微笑。



昨天,小妹出嫁了。
一直以为自己是新人,昨天参加小妹的喜宴,才恍然自己是旧人了。
非常疼爱小妹,也许是她刚进报馆的时候正巧在我这组,不敢说关照过她,然而她对我却非常尊敬。
小妹对我,就像我对所有的前辈一样,都很必恭必敬。
这样一种对前辈尊敬的态度,现在已很少见。在工作场所,在你面前经过的新人对你视而不见已很平常,没有什么大不了,然而还是有一种被刺痛的感觉。
也许他们真的很厉害,根本不把你放在眼里;也或许,真缺了这方面的教养。从来没有奢望过新人对旧人有那种Army Camp那样的敬礼表示尊敬。然而这种冷漠,确实叫人受不了。


一直都很热衷地给新人提点一切,可是自己竟然也遇过自讨没趣的事。
曾经出钱出力帮过的新人,过河拆桥,某一天在Office迎面走来的时候,当你透明。这一透明,就这样透明了十多年,冰都给结成霜了,她始终没有给我一丝微笑。
当时面对她这种突如其来的举动,大吃一惊,丈八金刚摸不着头脑,苦苦思索,是不是自己无意间冒犯了她?
后来发现,她也以同样的态度对待所有的人。(当然,老板除外。)她是在一夜之间判若两人啊!怎么搞的?
以后还在背后被捅了几刀,这里就不详述了。


照顾新人,维持一种与前辈的亲密关系是我认为应该且很享受的事。每次与早报的阿伦出外工作他总是“我是看着他长大的”来把我给介绍给外人,听在心里,有一种被疼爱的感觉。(我在16岁那年在《南洋商报》认识他,当时认识的很多大哥哥大姐姐今日也都在一起共事。)
有时犯错,前辈如他也会严厉批评,我没有一点意见,照单全收,因为他们都是值得我去尊重的人。写到这里,不禁想起有一次被前辈杨萱骂得狗血淋头的事。杨萱旅居外地多年,我们始终保持着亲密的联系。
之后在《优周刊》、《都会佳人》和现在的《我报》,都很幸运的遇到一群出色的新人,他们的出色,不只在工作上,也在为人上。
看着正埋首苦干的身边这群可爱的新人,想起昨晚在喜宴上洋溢满脸幸福的小妹,更想起刚出道的自己。
世上新人换旧人,我在不知觉中变成别人的前辈。当然前辈这样的字眼是我一厢情愿叫的啦!不要骂我死不要脸。

Friday, June 02, 2006

in love with......


Sky @ Raffles Place Park
我在6月1日那一天“偷偷”的躺在翠绿的草坪拍了蓝天一张照。

在文字里头,我们脱下了外衣,变成了自己......


有人来电邮说我的BLog很Cheem(深奥),有人说我感性......
我要怎么解释呢?这点点滴滴就是这样点点滴滴用情感堆积起来的。对待文字,我是绝对认真和诚实的。
已经很少有机会这样用心的写字,过去5年,大半时间都是在想idea、见客户、招广告,在忙着赚钱的日子中度过,当然“正职”还是干的,但比较多时间还是偏向在策划内容、版面构思、审稿定稿的范围内,认真写字,真的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。
写得最投入的时间,应该是2000在晚报的那一年!深怕自己从此就要离开新闻界,所以拼命的写,认真的写,还到国外找了好多特别的题材。
现在如果不是Blog,我想我不会再一次掉入与文字恋爱的氛围中。
爱文字是一辈子的事,喜欢写作的人,应该是很有福气的人吧!可以自己一个人静静的度过很漫长很寂寞的时间。
在文字里头,可以感性地让思绪的海洋翻滚,无边无际;可以很好的安抚受伤的情绪和疲惫的心。
当我们厌倦了以理智来面对如备战的工作和生活之后,在文字里头,我们脱下了外衣,变成了自己。
热爱写字,真的是一种福份。